
赣榆县消防大队于1995年由赣榆县公安消防股和消防中队合并组建,消防股于1976年成立,消防中队于1979年批准建立。组建大队后,下设一个消防中队,位于赣榆县东关路26号,占地面积3615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现有编制28人,值勤车辆3辆,火场指挥车1辆,消防监督车3辆,主要担负赣榆县1042.5平方公里的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
建队以来,大队官兵在总队、支队、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照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和江泽民总书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及部队的条例条令,狠抓部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在工作中着力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强化建筑工程审核,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部位的监督力度,规范消防执法,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同时消防中队建队二十多来,共出警4500余次,出动车辆8700余车辆次,扑救火灾3080余次,保护和减少火灾损失12300多万元,抢险救援985起。避免重大损失1198万元,为人民服务,企事业单位排优解难2700余次,受到了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消防大队、中队先后5次被江苏省公安厅、公安消防总队、连云港消防支队、赣榆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消防大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单位"、"消防执法先进单位"、"消防达标先进单位"、"基层建设先进大队、中队""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优秀党(总)支部"、"优秀团支部"、"通讯报道先进集体"、"消防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