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海县消防大(中)队始建于1979年1月,位于东海县幸福南路9号,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现有编制30人,执勤车辆4辆(北京泵浦吉普车、中低压泵东风水罐车、解放水罐车、东风泡沫水罐车各一辆),主要担负着东海县22个乡镇,2250.6平方公里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 建队以来,大(中)队官兵在总队、支队、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照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和江泽民“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部队的条令条例,狠抓队伍正规化、业务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部队战斗力。
建队二十多年来,大(中)队成功地扑救了李埝乡粮管所火灾,县化肥厂爆炸,县化工厂三氯化磷火灾,徐州白云商厦东海分部电器火灾,龙华商场等重大火灾,先后被总队、支队、县政府评为“红旗集体”、“先进单位”、“达标中队”、“安全无事故中队”、“连续五年安全无事故、无案件先进中队”、“十佳基层建设标兵中队”、“先进中队”等,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六人九次,提干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