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4年11月,成立灌南县公安局设立消防股,同时组建公安专职消防队,编制8人。1980年灌南县公安专职消防队改建为公安消防中队,编制现役官兵16人,全部实施义务兵役制。1983年灌南县消防中队转到武装警察序列,实行双重领导。1994年成立灌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武警双重领导。1996年8月,因区域调整,原属淮阴市的灌南县划归连云港市管辖,灌南县消防大队划归连云港市消防支队管辖。大队占地面积3217平方米,建筑面积2112平方米,现有编制27人,执勤车辆2辆,消防指挥车1辆,主要担负灌南县城及属下20个乡镇消防保卫任务。
建队以来,大队官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照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和江泽民总书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条令、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大力加强部队革命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出色地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部队支队考核中多次获得好名次,曾8次被评为先进中队,中队先后被记集体三等功三次,有1人被记二等功,6人被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