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海县公安局从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纳入年终考评、落实奖惩办法等措施入手,狠抓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组织网络。一是成立了以县公安局长杨健为组长,局长助理徐祗良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办公室、法制办、治安大队、消防大队负责人参加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为消防大队全面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法制办、治安大队负责消防处罚案件把关。二是各派出所相应成立以所长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区民警为成员的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乡镇的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考核和监督,制定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同时明确派出所分管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及其职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应由管段民警或责任区民警组成,城区派出所不少于3人,乡镇派出所不少于2人。三是县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长与责任区专(兼)职消防民警层层签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县形成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网络体系。
二、加强学习培训,跟班作业,不断提高消防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民警的消防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县公安局制定了学习计划,强化民警消防业务培训。为了促进学习效果,县公安局还相应制定了考核办法。9月7日,县公安局组织24个行政派出所分管消防副所长、专兼职民警共52人以会代训的形式,集中学习了《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重点讲解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应注意的事项和基本运作方法,特别对派出所档案台帐的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各项职责和制度的落实等基础工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进一步督促指导派出所正确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从10月9日至10月19日,县公安局组织专门人员,在局长助理徐祗良带领下,深入派出所就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督查,并从11月2日到11月20日,每派出所抽调一名民警分6批到大队进行4天跟班学习具体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三、制订考核标准,纳入派出所年终考评,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机制。为了提高派出所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东海县公安局及时制订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将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每年两次的消防监督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派出所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于考核未达标的派出所民警取消消防监督员资格,同时凡在三级消防监督工作中,故意或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运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凡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三级列管单位发生火灾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凡管辖区内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